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〈一〉第一要放下自我欲望。
一旦做到這點,已經得到內心的安寧。
從約束自身的小我開始,在不好的念頭升起時,⋯⋯
轉化它,而不是壓抑它,以大我的念頭取代而作主導。
如果想說壞話或做壞事,馬上停下來,
把心念轉到好的事情上,如果用同樣的精力,
卻用在說好話、做好事上面是很管用的。

〈二〉第二要放下的是人我之別。
全人類是一個整體,我們每個人都是裡面的細胞,
沒有一個人是單獨存在的,一切都為一體,
因此,將心比心才能發揮同理心,
而能去除人我之分別與計較的心。

〈三〉要放下對一切的依戀和執著。
不論是對人、對事、或對地方,
只要還有依戀與執著,就不會真正的自由自在。
首先要斷除那些會使意志薄弱的習慣,
然後不再升起侵略、挑釁的念頭。
另外,對人的佔有,不管對方和你的關係多麼親近,
一個人不可能擁有任何人,即使是家屬、
愛人、朋友,都是如此,這是一個重要的觀念。
在成長的過程裡,常常得一次拔起,
也必須結束人生的許多篇章,
一直到我們不再留戀世間任何事物,
一直到能夠毫無執著的愛所有人為止。

〈四〉去掉一切負面的心情。
沒有一件外在的東西,不論人或事,能夠傷害我的內心,
唯一能傷害我內心的,只有三種情況:
〈1〉自己不當的行為。
〈2〉自己不當的反應。
〈3〉自己明知而不為。
認清這點之後,心中是多麼自由自在,
我不再傷害自己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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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ゆう玄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